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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P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业务

知识产权备案申请所需随附文件
1、权利证明:

a)商标
-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,或者
- 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(适用国际注册商标)
b)专利
-专利证书复印件,或者
-专利登记簿副本
c)著作权
-著作权已登记:提供登记机关签发的著作权自愿登记证明复印件,及著作权登记机关认证的作品照片;
-著作权未登记:提供著作权作品样品和其他相关证据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:
- 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(限境内工商企业);或者
- 公司登记文件复印件或者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(限境外工商企业),同时应附相关中文翻译文本;或者
- 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(限申请人为自然人)
3、代理授权委托书:
限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交以及境外(包括中国香港、澳门和台湾地区)申请人提出的备案申请。
委托书应当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员签署。
4、代理人身份证明
5、合法使用人名单

申请人授权使用有关知识产权以及进出口有关产品的企业名单。
6、有关图片
合法或侵权商品以及包装式样的照片或图片。照片或图片上的商标应当清晰和醒目,必要时可予以标记或附文字说明。
7、侵权嫌疑人情况:
申请人已掌握的进出口侵权货物的企业名单、侵权产品的特征以及获得的初步证据。
8、权利争议的说明:
限申请人和他人之间已经发生纠纷或者诉讼的情况。申请人可以书面陈述或者提供有关起诉状、答辩状、撤销或者宣告权利无效的申请书、答辩书等文件。
9、其他
申请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有关情况。
注:以上1,2,4项下的证明文件可提供复印件,但须签章并注明 “与原件核对无误”。
(任何相关问题,请直接联系mail@mokpoon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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